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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校园各项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加强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和重点场所安全防范,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假期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强化对本单位“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检查落实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重点关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商铺安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尤其针对公寓、教室、实验室、配电房、图书馆、食堂、商铺、嘉量大会堂、学生活动室、员工宿舍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假期暂时不使用或锁闭的场所要实行断电、断气、断水等措施,确保安全。校内的施工工地(场所)等,由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明火作业审批要求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师生严禁私拉电线,严禁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做到人走电断。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各楼宇过道、室内及地下车库等场所充电。各单位每年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消防演练。
  2.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身防范意识。重点针对网上交友、冒充客服、刷单返利、冒充公检法等诈骗手段开展宣传防范工作。持续推动国家反诈APP的推广安装,做到全员覆盖。提醒师生及时接听公安来电,提升劝阻有效率。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乘坐安全交通工具,严禁酒驾、醉驾。在校园内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禁止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骑车带人等行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4.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做好谈心谈话和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推进枫桥式平安校园建设。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各级值班值守人员要强化值班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持通讯畅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

  (校园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86836110)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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